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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军:建议引入企业外包,解防疫物资短缺之急

薛军 陈若英 财经E法 2022-04-10


基于当下疫情防控的极端事态,应紧急引入具有可靠和丰富物流体系运作经验的企业参与救灾物资的收集、储存和配送。
 
文 | 薛军 陈若英  编辑 | 朱弢       

湖北武汉的疫情,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齐心合力,抗击疫情的汹涌民意。各界多方筹措医疗防护物品,支援武汉。但因为管理体制等等原因,救灾物资尚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分配,不能快捷到达需要的地方。当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一些物资告急,特别是医护人员急需的防护服、口罩等物资甚至局部断货。

紧急救灾物资的调配量大、紧急、需求主体分散。而且其中的个人,无论处于何种位置,身心都处于临界状态,这是对物流体系稳定性和有效性最为严峻的挑战,也是对人性的极端挑战。如何尽快优化救灾物资的物流体系、提高分发效率,关乎一线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具体制度建构迫在眉睫。

在此,郑重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湖北省以及武汉市的决策者,基于当下疫情防控的极端事态,紧急引入阿里、京东、顺丰等具有可靠和丰富物流体系运作经验的电商企业参与救灾物资的收集、储存和配送。引入企业参与紧急救助物资筹集、储存和分配,不等同于征收和征用企业的物流体系。相关做法在国外已有比较丰富的实践,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关注和借鉴。

政府应充分利用企业的力量


美国政府在2008年“卡特丽娜”飓风紧急救助中,尝试了救灾物资企业外包做法,从此改变了整个紧急救灾物资的筹措、管理和分发体制,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可资借鉴。 

在2008年“卡特琳娜”飓风救灾过程中,美国联邦紧急救助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下称FEMA)首次尝试向第三方企业外包紧急物资的购买、储存和分配服务。经过此后十几年的实践和完善,FEMA建成了一整套外包管理体系。目前,紧急救灾物资筹集和分发的外包已经成为美国紧急救灾物资管理制度的三大特征之一。沃尔玛等超大零售物流企业都成为参与FEMA外包网络的主要成员。

同时,FEMA也逐渐修正了自己在紧急救灾事务中的定位:由原来亲力亲为的救灾物资的筹集和分配者,逐步转向了救援物资和服务的购买者和管理者。FEMA构筑的紧急救灾物资管理网络形成了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物流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主体的结构。

在这一转变中,地方政府在救灾物资管理中的功能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地方官员从最初的救灾物资接收者、储存者和管理者,以及直接面向灾民的物资分发者这些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角色,逐步成为参与组建外包网络的大型物流企业的协调者和监督者。物流企业则发挥自身长期积累下来的技术、信息和管理优势,利用其已经铺设和经过无数次检验的物流基础设施和人员优势,准确、高效地购买、储藏和分发救灾物资。

在这一体系中,中央政府不再仅仅通过资金和部队支持,为地方政府担当后援军,而是主动在总体上设计和执行资源调配,提供税收优惠的激励措施,吸引企业参与,制定选拔外包企业的标准和流程,针对地方政府与物流企业,设计和执行监督制度,真正成为了紧急救灾物流体系的设计者、 构建者和监督者。

企业会发“国难财”吗?


有人可能会问,救灾物资的提供和分发不应该属于政府的职能吗?让企业来做,如果后者舞弊甚至是从中渔利怎么办?

的确,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将代理成本降为零。参与到救灾过程中的电商、物流企业也可能因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发生商业贿赂、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以及可能的效率低下问题。

但需要看到,企业对效率和客户体验的管理效果,时刻接受着严苛市场竞争的检验,过高的代理人成本如果得不到控制,企业就会命悬一线,甚至随时被淘汰出局。西门子、大众汽车、高盛公司都曾因高管的自私行为受到重创,不仅要面对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的问责,在资本市场、客户市场中也付出了高昂代价,其声誉所受损失远未平复。

在各种外部压力下,企业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建立起来的代理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价和改进机制,因为经历了无数次的检验、试错和修正,其实施效果自然更为稳定、高效,其实并不比政府官员来做类似事情的效果差。

更加重要的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商和物流企业在向政府提供外包服务的同时,应发挥其信息汇集和技术处理平台的优势,就其外包服务的提供、定价和效果建立一个性价比较高、使用友好的配套信息平台,提供实时信息,接受政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而且,这些体系和平台不仅应了一时之需,还能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社会资源调配的长期竞争力。


外包也要遵循市场规律


需要注意的是,电商企业的强大物流调配能力和有效的代理人成本控制效果绝非一日之功,是其管理者、雇员和投资者长期勤勉尝试,汇聚他们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在无数次试错、浪费、甚至是遭受了巨大损失,从而探索和积累出的一套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在紧急救灾物资的物流管理中使用,其边际成本也许并不高,但若其制度建立所消耗的固定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必然会形成对企业的反向激励。即便不考虑企业面临的长期选择激励,短期内也可能导致这些制度在救灾使用中的扭曲。

因此,在灾难紧急救助中使用电商企业的物流体系和配套的人力物力时,政府理应通过公开和公正的渠道,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展开对电商企业的遴选,从电商企业购买紧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存和分发服务和相应设备,依市场价格支付对价。

紧急灾难情况下的政府采购程序需要更加简便快捷,以适应紧急救助的实际需要。尤其是电商企业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类似自然垄断的状态,遴选过程并不会太复杂。但是否参加遴选,准备以什么条款提供这样的外包服务,仍然是外包企业面临的重要抉择。

虽然发生在紧急状态下,提供外包服务无疑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绝佳方式,但这些决策不可能脱离市场规律和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律。所以,无论企业最终的决定和条款如何,政府和公众应客观对待和尊重,避免道德绑架,为企业贡献自己独具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创造较为宽松的舆论环境。我们注意到有新闻报道称,武汉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已经指派湖北九州通医药集团参与处理救灾物资,迈出了尝试的第一步。


应尽快遴选企业确定外包方案


各类机构和主体在救灾物资筹集和发放中的功过得失,将是灾后对制度反思和激励约束建构的重要任务。但在今天这样的紧要关头,止损、转换,发挥出多元主体自身的优势,才是包括企业、公益组织、政府在内的各类机构运行的价值和目标所在。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具体建议。第一,政府部门尽快遴选电商企业并商定外包服务提供方案,包括服务成本和费用的合理补偿标准。政府部门应当给与选定的电商企业参与救灾人员和车辆以特殊的通行和事务处理权限。第二,授权获选电商代为接受、储存和分配来自社会各方的捐赠,包括来自国外的捐赠。第三,电商在服务外包投标方案中应包括关于配套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议和实施方案,及时为外部监督提供信息。我们认为,早一天启动已经过严酷市场检验过的电商和物流体系,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病患就会早一天得到所需的医疗物资,也就可能早一天实现抗击疫情的胜利。薛军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陈若英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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